非沪籍务工人员离职离沪,委托他人办理公积金

2012-07-24 10:0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1、非沪籍务工人员离职离沪,委托他人办理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注意事项?我是不是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户口页、公积金提取证明、我的身份证,另外加一份公证书?另外,这份公证书的内容该怎么写,是什么性质的,因为不同性质的公证,收费还不一样。公证书开一份就够了,对吗?2、我的公积金停缴3个月了,但没封存。我的委托人是不是拿着这些材料,直接到你们网站上公布的建行网点提取即可?3、提取公积金的时间是不是有限制?或是只要工作日都可以提取,我的委托人只要工作日去都行,周末可以提取吗刚打电话一直没能打进去,遂发帖求解了,谢谢回复。
回复:1、经查询,目前您的公积金账户还保留于原单位,所以如果办理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提取公积金,您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账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至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2、如需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如需公证,大致内容就是由谁来为您办理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宜。您与公证机关说明您需要进行公证的事项,公证机关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办理公积金提取,只需提供一份公证书即可。3、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业务受理时间为:周一~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国定节假日除外)。http://www.shgjj.com/html/slwdjhgjjzg//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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