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集资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需要提供的资料

2006-01-01 17:03   来源:宜宾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一、集资建房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时效在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提取手续,所购自有住房须在本行政区域内,且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70%。)
  二、缴首期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管理部门对集资建房批文复印件。
  四、房地产开发商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五、房地产开发商银行帐号或售房单位银行帐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转入所购自有住房的售房单位)
  六、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七、结婚证复印件。(如需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或购房人为配偶)
  注:1、若购房人及配偶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后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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