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去年2月份从原单位辞职的,公积金是自己缴纳95,单位缴纳95,一共缴纳了8个月。由于户口转移其他城市上周我去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在履行了全部手续之后建行全部退给我865元!我咨询了下原来辞职的同事,他提公积金是按照(95+95)×2×8的钱来提取的。 当时急着办事情没来得及细问,按照双倍返还的原则,应当返还我3040才对。 我想请问问题出在哪里?如果我要追求此事又应当履行哪些程序?
回复:
如果单位每月扣你的工资95元缴纳公积金,那么单位在为你缴公积金时是(95+95)=190元,你缴纳8个月后,在退的时候应该是190*8+利息。如不清楚可到公积金中心归集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