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9月23日与房产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交了总

2007-12-04 00:00   来源:www.kmgjj.com   分享到:

问题:
我于2006年9月23日与房产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交了总房价30%的房款,2006年12月8日合同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购房合同,于2007年2月10日又交了总价20%的房款,另外50%的房款于2007年2月10日向银行申请了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因住房公积金一直未提取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中有一条是“自购房一年之内(以购房合、首付款或最近一次付款)”的要求。我的购房合同签订日和首付款日是2006年9月台23日,最近一次付款日是2007年2月10日。请问我现在能不能一次将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呢?

回复:
不行,只能以签定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现在您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偿还当年购房贷款本息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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