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能否贷款用于买房外的其它用途?

2006-09-04 01:18   来源: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答:不可以。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只能用于《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严禁挪作他用。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要配合公积金中心对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贷款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如借款挪做他用,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对挪用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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