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公积金在昌吉买房能否贷款

2010-08-31 17:55   来源: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的公积金在乌鲁木齐缴纳,现想在昌吉贷款购买商品房,能否使用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

管理中心回复: 小马:
    你好!住房公积金在我中心缴纳,购买昌吉商品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配偶或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3、借款人配偶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由配偶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及可证明其收入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4、《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异地公证处公证);
    5、20%以上的购房首付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6、房产开发商售房专用账户证明(原件)。
    7、提供贷款担保方式:乌市房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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