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2)

2010-01-21 23:51   来源:余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 建造(租赁)住房类 ] 
 
 
 
  
 
一、办事程序
    填写《余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点击下载)(一式一份,可向分中心领取或中心网站下载),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托管户职工不需要盖公章)→ 持相关材料向分中心申请提取 → 分中心办事大厅归集业务窗口受理并审核→余杭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转入提取申请职工的单位账户(托管户职工直接向余杭分中心领取现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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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取条件和所需资料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所需资料:建房用地呈报表。
(2)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料:危房鉴定报告(出具危房鉴定报告之日两年内办理)。
(3)租赁自住住房。
所需资料:
①提取人和出租人的身份证
②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房租税务发票(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房租支出金额的70%)
④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出租房屋登记卡,属城镇出租房的还需提供房管处出具的房屋租赁证
⑤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审核表
⑥出租方的房产证(城镇),属农村出租房的提供土地证或村委会证明
⑦夫妻关系:结婚证或同一户口簿

dedecms.com

  本文来自织梦

注:1、如要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如要提取直系血亲(包括父子、母子、父女、母女)的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同一户口簿或相关证明。2、以上所需材料要原件和复印件,且每人各一份复印件。 内容来自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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