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按月转账业务

2010-01-14 00:00   来源:www.yhgjj.gov.cn   分享到:

问题: 杭州市新近出台了18条房产新政,其中有这么几点:  对职工及其配偶因偿还住房贷款、支付房租等原因需提取公积金的,放宽每年提取的次数限制,继续推行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允许杭州区、县(市)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由杭州公积金中心给予公积金贷款利息30%的补贴,补贴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不知道余杭公积金中心什么时候可以推行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

管理中心回复:因我中心住房公积金操作系统不支持“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的扩充开发,所以不能实施该业务。几年前,杭州公积金中心在开发新的业务系统时,已明确了各分中心今后将与杭州进行程序系统接轨,为避免重复投资,故我中心将不再自行开发此类系统。目前,杭州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已改造完成,包括“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在内的多项服务功能已启用。为推动区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杭州市中心业务系统已预留多机构管理功能,但该功能尚处于测试期间,按照工作计划,杭州将对铁路分中心和富阳分中心先进行试点工作,待试点工作完成后会对萧山、余杭等分中心组织实施。待有了系统的支持,我中心会及时推出“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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