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手续咨询

2009-11-17 00:00   来源:www.yhgjj.gov.cn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2008年大学毕业后把户口迁到余杭新明半岛(工作单位),在2009年11月从新明半岛离职后把户口迁回了衢州老家,暂时未找工作。我现在是否可以提取已经交了一年多的公积金,提取公积金需要单位为我开哪些证明,我自己需要带哪些证件?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我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户籍不在我区的职工,在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在我区重新就业的,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就您的情况,可填写《余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回原单位盖章后,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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