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在北京燕山石化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后辞职,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时工作人员曾给我一张卡片,写有我的住房公积金号码,并告知我如到新单位可提供此号码续存住房公积金。我现在中国建筑一局华江建设有限公司工作,我将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续存。
姓名:黄斌全
身份证:110110196609201517
电话:13911519915
管理中心回复:新单位为您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原单位的缴存情况没有关系,职工离职后,单位经办人会把您的住房公积金封存在原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不会因为职工的离职而失效。待新单位为您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通过单位将原来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到新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