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还贷期间某次多还款的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10-19 15:3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自由还款方式下,如果在年中某个月(比如5月份)将还款额提高到比之前约定的还款额高出许多,举例:平时要求还2000元,可我5月份一次还了20000元,之后6月份开始又恢复每月还2000元,是否只是本金减少,但利息还是不变?到明年的1月1日之后重新计算利息时才会体现出来,还是对利息没有任何影响? 一句话,中间某次多还贷对还贷人有好处吗?何时体现?

管理中心回复:还款的原则都是先还利息,后还本金。可以告诉您计算利息的方法。利息是按照您实际占压借款资金的时间来计算的。每一期计息都是以您的剩余本金数作为计息的基数,用这个基数乘以月利率(月利率就是贷款年利率÷12(月)),得出来的数额就是您当期应当偿还的利息数。由于您每一期的剩余本金数不一样,每一期支付的利息就不同。举个例子:20万20年,最低还款额为995元,假定月利率为3.825‰。首期还款如果是按最低还款额还款,其中利息部分金额为20万元×月利率(3.825‰))=765元,偿还本金部分为230元;第二期如果还是按照最低还款额还,则利息部分为(20万元-230元)×月利率(3.825‰))=764.12元,偿还本金为230.88元;以后各期以此类推。建议您自行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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