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提前全部还清贷款是否必需去贷款业

2009-10-11 14:4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是2006年06月23日(放款日)在宣武二部办理的20年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为自由还款,放款银行为交通银行,期间没有逾期还款记录,本月(10月)23日我想提前全部还款,请问我是否必需去贷款业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还是可以通过96155,按"到下一个还款日的最高还款额"进行设定还款额,等待到还款日银行扣款就可以.如果必需去贷款业务部门办理,请问是哪个部门,地址在哪儿,联系方式?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贷款偿清之后三个工作日后,借款人可以去领取贷款全部偿清证明。打印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时,应当携带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前去办理。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下午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果您以前是在城八区的管理部办理的贷款,那么该贷款业务部门为位于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的贷款中心。如果是在远郊区县管理部办理的贷款,则去管理部办理。 如果您采用的是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接下来您可以到担保中心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具体办理事宜,建议您咨询担保中心,担保中心的咨询电话为:820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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