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以用公积金吗?[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6-12 09:3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以前有公积金,但因中间请假了两三个月断断续续交了十个月,现在辞职后来到新的单位,新单位又从新给我办理了公积金,交了三四个月了,请问可以把两个公积金合并到一起吗?我现在要买房子,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管理中心回复:1、您可以通过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手续。2、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到具体的贷款业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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