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职工维权]

2009-06-09 11:4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去年8月末在朝阳分中心投诉了我原单位,未给我上公积金.提交了全部材料,且符合必须上的标准.今年四月中心通知我:原单位说我有住房补贴,依据是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其它协议均为本合同附件>.公司(台资私企)又制作了一份文件说岗位工资含住房补贴.投诉科说要(退补贴才能补缴公积金).我不明白:合同书中`工资条中未显示的补贴,凭什么单位负责人打份文件就有了.文件又不公示,也不备案,一天十份也能出台.投诉科说材料已报中心,三月出结果.如果判不补缴我只能认倒霉吗?看着原单位玩手段吗?还能投诉吗?去哪里?能去法院吗?还有一个周期怎么那么长时间?会不会过了投诉的时限?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仅根据您的描述,无法准确了解您单位的具体情况。建议您通过之前受理您投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继续核实咨询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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