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律师事务所应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何算作其他单位?[住房公

2009-01-14 15:5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合伙律师事务所是私人开办的,其又不属于企业单位,这样的用工单位应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嘛,麻烦请给解释一下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律师事务所,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属于“其他单位”,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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