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问题。[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3-03 15:5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男朋友在今年1月份公积金贷款,在石家庄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所有手续已经交接清楚,我在石家庄工作,公积金在北京缴纳,我们打算四月份领结婚证,我想问一下,我是不是可以在结婚后领取我的公积金呢?如果可以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谢谢您的回答。

管理中心回复: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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