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多人购房并且人员公积金并不在同一城市的提取问题[住房公积

2010-03-01 12:1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房屋是在广州购买的。母亲为购房的第一责任人,另外合同内还有我父亲和我名字,现在提现时发现几个问题: 1、我母亲的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广州住房公积金没有分割支取额的说法,所以我无法提供分割证明(广州住房公积金已出具支取流水证明、银行证明) 2、我父亲在多年前已退休,所以没有住房公积金(广州住房公积金已出具无登记记录) 3、我在北京公司上班,所以我的公积金在北京 基于以上几点,北京住房公积金一直不允许我提取本人的公积金,原因是我无法出具分割证明,并且无法证明我父亲是否支取 请问如何才能提取我本人的公积金?由于涉及异地,我已在城市间来回跑了多次,望能给出个合理的一次性解决方法。急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非夫妻关系共同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有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无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等额均分原则确定其可提取限额。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对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通过单位经办人与缴存管理部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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