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已利用天津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我公积金在北京,我现在买房,

2010-02-28 21:2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 我户口在北京,有北京的公积金,妻子已经利用天津的公积金贷款买了房,现在贷款尚未还清。我现在北京买房,能不能用我北京的公积金贷款?如果能,算不算二套房?如果天津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后,北京利用公积金贷款还算二套房吗?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夫妻双方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那么在再购房时是不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借款申请人存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记录(含已还清状态和未还清状态)或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其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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