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有关公积金提取的问题,[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2-25 15:2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于09年3月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当时公积金账户中还有1万多元钱。现在想提取可以吗。我05年买过一出商品房,现已还完贷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都有 需要哪些手续,怎样办?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