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缴公积金,如何提取个人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2-25 10:1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爱人单位给职工建立了公积金帐户,每个月都会从个人工资里扣缴,但是应该单位缴纳的部分欠缴一年多了。我们贷款买房,想要提取公积金,要求单位补缴,单位一直没有行动。如果单位继续欠缴,这个公积金帐户是不是要作废?我们能有什么办法提取每月从个人账户中扣缴的那部分?

管理中心回复:住房公积金账户不会作废,您爱人可以通过单位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但是仅限于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具体细则请参阅本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心文件 - 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2号),//www.bjgjj.gov.cn/zcfg/zxwj/zfgjjgjzc/200901/t20090108_2569.html。如果职工符合其中规定条件,则可以通过单位办理约定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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