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咨询[住房公积金转移]

2010-02-24 17:1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前几天我根据我们公司(北京)提供的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上面的帐号,在原工作地(河南安阳)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我以前的的公积金转移到了该帐号上了(11001008500053000881).但我发现原工作地的公积金中心在电汇凭证上只注明了我的名字和身份证号,请问我需要怎么处理,才能确认汇款能到达我现在的公积金账户上?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通常情况下,转移时汇款凭证上填写清楚职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应当就是可以的。并不需要再填写其他信息。建议您通过北京单位向缴存管理部门及时查询是否有您的转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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