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职工公积金提取事宜[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10-02-22 16:2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目前在北京工作,4月份将调至上海,住房公积金目前在北京缴纳,因上海的居住证尚未办好,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本人呢已于去年在上海购买了二手房,夫妻共同购买,此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丈夫的,请问: 1:我于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提取?相关资料和相关手续? 2:如我上海的居住证办理OK,可于上海缴纳公积金,北京缴纳的公积金是否可转至上海帐户? 3:如在上海购买第二套房,怎样使用在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以上!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异地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2、如果您在外地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的账户内。对于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职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申请办理,经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管理部审核后为其办理转移。 3、不知道您所说的“使用”指的是什么,异地购房不能申请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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