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第二次如何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2-22 13:3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单位在北京,房子买在重庆,我在08年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现在有交通银行的联名卡,想第二次领取,该怎么办理;听公司的同事说,只需要把第一次领时添的那张支取纪录单交给公司就可以办理吗?需要身份证原件吗?还有是不是可以申请定时支取?不需要我的申请,比如半年自动把钱打到我联名卡上。

管理中心回复:1、通常情况下,因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二次提取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您之前提取时使用的支取记录单通过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即可。 2、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但是仅限于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具体细则请参阅本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心文件 - 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2号),//www.bjgjj.gov.cn/zcfg/zxwj/zfgjjgjzc/200901/t20090108_2569.html。如果职工符合其中规定条件,则可以通过单位办理约定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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