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妻子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2-21 15:3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本人联名卡单位正在办理中 妻子联名卡早就有了 近期买房,房本已下,本人的公积金近期已经申请并提取过,是否可以再次申请,连同妻子的那部分一并提取。 当初询问本人公司说,妻子的公积金只能她们单位给取 妻子现在已经离职一段时间了 本人北京 妻子外地 现在该如何处理: 本人公司是否可以提取妻子的那部分? 已经离职的公司,是否有义务帮忙办理提取? 本人是否可以去提取?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您爱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通过之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统一进行办理。不能由您单位办理,也不能由个人去办理。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因此,您爱人需要提供相关购房以及您之前提取使用的支取记录单还有结婚证等材料通过其原单位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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