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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9 10:12   来源:   分享到:

您好,我今年年初与原一外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没再找工作,我和老公今年买的二手房,是以老公公积金贷款买的,我们俩都还没取过公积金, 1)如果我老公办理完取(公积金)手续,我才能办是吗? 2)我办理的时候需要到原单位开什么证明吗? 3)在公司时都是FESCO管理中心管的保险和公积金,去找它是吗?

管理中心回复:1、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2、提取手续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个人提供相关材料给单位经办人,个人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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