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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3 15:38   来源:   分享到:

我是2003年到单位的上班的而且还签了合同,是2008年离开单位的,在我工作期间单位没有给我叫住房公积金,现在我举报以后单位又说她们根据北京市的文件规定从2006年3月1日起给我上住房公积金,我不知道她们这么说是否正确,想咨询一下。

管理中心回复: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从99年4月后开始强制执行的(国务院1999年3月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如果您对单位所说存有异议,可以提供相关材料到缴存管理部投诉,管理部会根据您的情况,立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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