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咨询[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10-20 08:2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和老公原来都在北京工作,都上了公积金,现在我们都回长沙了,并在长沙买了房,房子的户主是我老公的名字,而且,他的公积金已经转回长沙了。但是,我的公积金暂时不能转回来(这边公司还没办理公积金帐号),请问,我能不能提取我的公积金啊?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异地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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