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一些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2009-10-17 22:5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有一些问题比较困惑,请帮忙解答,十分感谢! 在我结婚前,我老公以他的名字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使用的是商贷,现在仍在还款中,结婚后,我们都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现在每季度我们都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提取公积金。但现在我想以自己的名字购买一套二手房,想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这样可以吗?还有三个问题咨询,如果我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这套二手房,二手房的总金额约120万,请问我需要首付多少钱?能够贷款多少钱?如果贷款20年的话,以现在的公积金利率计算,请问我月还款约多少钱?(说明,我从大学毕业后就在一家合资公司工作,已经有5年的时间了,期间从未换过工作,从工作至今一直缴纳住房公积金,工作比较稳定,我个人月缴纳公积金480元,公司月缴纳公积金480元,也就是说我每月的公积金达920元)

管理中心回复:1、提取公积金并不影响您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那么在再购房时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根据规定:(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2)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住房的,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屋评估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的为准)的90%;(3)首付款=总购房款-贷款金额。 3、关于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建议您使用网站首页的贷款计算器自行测算一下,应当可以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但具体的个人贷款额度是要在实际申请贷款时根据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信用等级、首付款情况等确认,因此最终准确的贷款额度建议您办理贷款时向具体办理贷款的业务部门进行确认。 4、还款的原则都是先还利息,后还本金。可以告诉您计算利息的方法。利息是按照您实际占压借款资金的时间来计算的。每一期计息都是以您的剩余本金数作为计息的基数,用这个基数乘以月利率(月利率就是贷款年利率÷12(月)),得出来的数额就是您当期应当偿还的利息数。由于您每一期的剩余本金数不一样,每一期支付的利息就不同。举个例子:20万20年,最低还款额为995元,假定月利率为3.825‰。首期还款如果是按最低还款额还款,其中利息部分金额为20万元×月利率(3.825‰))=765元,偿还本金部分为230元;第二期如果还是按照最低还款额还,则利息部分为(20万元-230元)×月利率(3.825‰))=764.12元,偿还本金为230.88元;以后各期以此类推,建议您通过网站右侧公积金贷款计算器自行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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