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价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10-18 11:5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 我2006年7月开设的公积金账户,由于改换工作,到现在没有连续缴纳过12个月,但我申请的是限价房,是不是不受缴纳时限的限制呢?我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吧? 我每月缴纳480元公积金,12%,对象外地户口没有住房公积金,房子大约60万,用住房公积金首付最低要多少啊? 谢谢您!

管理中心回复:1、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关于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建议您使用网站首页的贷款计算器自行测算一下,应当可以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但具体的个人贷款额度是要在实际申请贷款时根据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信用等级、首付款情况等确认,因此最终准确的贷款额度建议您办理贷款时向具体办理贷款的业务部门进行确认。 3、根据规定:(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2)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住房的,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屋评估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的为准)的90%;(3)首付款=总购房款-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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