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约定提取业务的条件是什么,为什么我不可以办理约定提取[个

2009-10-16 14:0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一名外资企业的员工,2009年9月因贷款购买商品房办理了首次提取公积金业务,现已划拨成功。10月份开始我想办理约定提取业务,申请提取周期为一月,可管理部业务人员说我办不了约定提取,理由是我不是事业单位人员,不能保证单位按月为我缴纳公积金,请问这样说合理吗,有依据吗 (我单位为北京现代汽车公司的一级供应商,我作为单位的部门主管,认为单位会持续为我缴纳公积金)

管理中心回复:1、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但是仅限于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具体细则请参阅本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心文件 - 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2号),//www.bjgjj.gov.cn/zcfg/zxwj/zfgjjgjzc/200901/t20090108_2569.html。 2、如果职工符合其中规定条件,则可以通过单位办理约定提取,建议单位与管理部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您可以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96155反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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