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查询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10-15 14:3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在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公司没有任何凭证,比如联名卡之类的。我现在想知道我的公积金的缴纳情况,请问需要如何办理?我现在出差在外地,不在北京。另外,我已经买房子了,想吧公积金卡里的钱都取出来,需要什么手续么?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目前我中心正与相关商业银行联合推出“既能查询住房公积金又能作为银行储蓄卡使用”的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义务为缴存人发放缴存凭证。在办理了联名卡后,职工可以实时查询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打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情况,这是和以前查询卡的最大区别。通过这些服务内容可监督单位按时、足额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由缴存单位统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中心为缴存职工集中办理,而个人自己不能办理。 建议您咨询单位是否为您申请办理了公积金联名卡。 2、如果您没有查询卡或联名卡,是不能通过网站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或者拨打96155查询住房公积金的。 那么您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下属的任意一家管理部去查询。 3、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 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原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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