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买房,提取在北京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10-15 13:0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本人2007年12月在天津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在天津一家公司工作,有住房公积金,于是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从未办理过提取,但本人后来离开天津,公积金也中断缴存,本人2009年在北京找到工作后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在住房公积金余额大概是1万元,现在我是否能提取在北京的公积金,若能提取,最多能提取多少(我买房时首付款7万,从07年12月至今每月还款800元),这次提取后以后再提取还是同样的手续吗?

管理中心回复:1、异地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 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原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2、、在办理首次提取时,管理部会根据您提供的购房材料确定您的提取限额,累计提取金额在未超过提取限额的情况下,保留10元后,账户内其余金额都可以提取出来。 3、通常情况下,因购房办理二次提取时,提供身份证和您之前提取时使用的支取记录单通过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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