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10-14 12:5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原来在单位上班,正常缴纳公积金。婚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已还清(公积金已不让提取了)。现不在单位上班了,停止缴纳公积金后。用我妻子的名字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使用商业贷款)。我想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全提取出来,需要什么手续。

管理中心回复:1、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主购房人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2、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属于部分提取,账户需保留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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