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比较复杂,请您仔细阅读,谢谢!我在北京的一家央企工作,有北京户口,我父亲在内蒙的学校当老师,内退,但未正式退休,公积金也是在内蒙单位缴存。我主要是想买一套房子写父亲的名字,但由于他的公积金不再北京缴存,我担心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所以房主想写两个人的名字,我和我的父亲,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以我的名义贷款,但是房产共有人有两人,即我和我的父亲,同时我还想再合同中约定一个补充条款:即我和父亲对房产的所有权分别所占的比重,比如说父亲90%,我享有房子产权的10%,但是房屋的贷款完全由我来承担,这样是否可以?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如果不可以,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如何处理?谢谢。请您尽快回复,急盼!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是非夫妻关系共同购房的,那么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能由其中一名符合条件的申请。
2、而对于您房产比例的分配,是由具体的房管部门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