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我转入北京朗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该公司具体办事人员未给我查询卡不知道现在住房公积金具体金额。我退休后与北京朗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杨光等人联系办理提取手续,但她们不给办理!我用快递给他们寄去有关申请书及管理中心要求的盖章表请她们盖章后我自己办理她们仍不与办理。请问我怎么办理,怎么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我个人的为什么,她们报复我,不给我盖章,我就不能拿回属于我的住房公积金吗?她们不给我盖章,不给我办理,我就拿不到属于我的钱吗?请您帮助!谢谢!急用看病!!!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规定,只要职工满足相应的提取条件,单位就应当为职工办理相应的手续。根据您所介绍的情况,如果您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要通过原来单位进行办理。如果您单位拒不办理的,职工可以向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说明具体情况,由缴存管理部门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