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10-13 16:0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由于之前我自己的提问表述得不清楚,对你们工作造成的麻烦表示歉意,我是原提问是这样的:我原来的单位从2007年11月到2008年6月连续8个月为我缴存了公积金,2008年7,8两个月我辞职回家治病,2008年9月到2009年4月又连续缴纳了8个月的公积金,我现在在成都贷款买了套房子,我这个公积金能提取出来吗?因为我看到相关的规定是要连续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才能提取,我的中途断了两个月

管理中心回复:我中心并没有必须连续缴存一年以上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异地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 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原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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