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变动公积金中断情况下的贷款资格[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10-12 11:3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在原来单位工作9个月缴纳了9个月的公积金,失业6个月后找到新工作。请问如果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应该怎么做?是在新单位缴纳3个月就具备申请资格?还是在新单位缴纳12个月,还是可以通过新单位补缴失业期间的公积金就可以有资格申请贷款了?因要买房很着急,请尽快回复,万分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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