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离开原工作单位后自谋职业。原单位为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我一直没有使用。现在,本人有了新购房,想动用住房公积金,但苦于当时工作单位没有为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现在不知到何处查询和办理有关申请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或告知联系电话和联系单位?请予于指教。
管理中心回复:1、对于您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您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下属任意管理部查询。管理部地址和联系方式您可以通过本网站右侧“业务网点分布图”中查找。
2、提取手续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个人提供相关材料给单位经办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