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从未给上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9-29 22:0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单位从未给我上缴住房基金 现在已经退休 如何得到补偿?

管理中心回复:不知道您什么时间办理退休。1.北京地区从1992年开始部分单位在自愿的前提下,为单位的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2.1999年4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要求凡是符合条件的单位都应当为单位的在职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