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9-29 19:3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怎么提取或转移公积金。我从07年4月至09年7月一直在北京上班,在北京缴纳公积金。从09年8月开始我回到了我的户口所在地山东烟台工作,在北京就停止了缴纳公积金。回来后我还没有建立公积金账户,也就没有把在北京缴纳的公积金转移过来。现在我想在烟台买房,我怎么才能把在北京缴纳的公积金提取或转移过来。

管理中心回复:异地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手续跟在北京购房是一样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原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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