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9-27 15:4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2004年前在一家单位工作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而后劳动合同期满离开该单位,至今未再缴存且未办理任何手续。本人已于2004年购房,现欲将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该怎么办理?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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