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短期欠缴是否可以通过补缴获得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2009-09-22 17:3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已经工作两年多了,中间由于跳槽等原因,公积金存在欠缴的情况,无法满足连续12个月正常缴存的贷款条件,是否可以通过补缴,获得贷款

管理中心回复:在贷款条件中,并没有连续缴存12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规定,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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