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9-22 08:1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现在是国企职工,一直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我准备与一家外资企业签定劳动合同,该公司在香港注册。我的档案将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我想咨询一下:单位不管社保和公积金等问题,让自己去脚,我还想继续缴住房公积金,还能继续缴吗?如果不继续交是否会影响以后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敬请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住房公积金应当是由和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也就是哪家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哪家单位就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自己不能办理。如果是自由职业者或是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开办有代缴业务的人才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2、如果职工没有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则是不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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