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整月的缴费基数怎样计算[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9-19 10:2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请问如果是1月28日入社的新员工,我应当入社之后的第二个月也就是2月份给他建立公积金账户,但是他的缴存基数怎么算?是他1月份的基本工资无加班无特勤还是2月整月有加班特勤的总工资?如果是2月总工资的话我们3月份才能计算出来,这种情况下能否3月做增加?还有下一年重新计算缴费基数的时候,应该是1.1-12.31的工资,他是1.28入社的,那我是应该从1.28开始计算除以12个月吗?

管理中心回复:1、根据规定,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发工资之月开始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当月工资进行核定。 2、在7月份核定缴存基数的时候,如果1月没有发整月工资,缴存基数按照2-6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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