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 离职 提取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9-14 11:5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九月三日提交的问题至今没有回复,我是07年离开北京外企的(拜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实际上我的工作地点一直在福建(北京外企委派)。我的户口一直在福州市。04年我在福州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毛坯房),现要准备装修入住。据网上所挂的《职工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中第二条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我准备委托装修公司来装修房子的,请问装修公司出具的发票可用吗?另一问题是我是异地城镇离职员工,是否可以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帐户内的金额是否要收取统筹费,如果要收取,其收取的比例是多少?

管理中心回复:1、首先,您之前所提问题,我们已经予以回复,您可以在网站“在线咨询”首页输入客户姓名进行查找。2、装修和大修、翻建是不同的概念。大修主要针对房屋主体结构坏损严重影响居住的情况。因此,单纯因装修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根据您此次介绍情况,您本人已经购房。因此,您可以根据“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原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4、提取手续应当由单位统一办理,个人自己不能办理。另外,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时,我中心并不收取您所说的“统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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