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9-12 18:5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爱人去年8月辞职在家休息,今年5月去另一家单位工作,该单位应缴存公积金的基数应该为多少,是原来单位的,还是现在单位的,还是其它标准;过了7月应该按什么基数缴纳?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根据规定,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发工资之月开始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当月工资进行核定。2、通常情况下,按照职工个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本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基数。但根据您的介绍,您爱人今年5月才到新单位,则7月缴存基数核定时,应当按照其在新单位5、6月份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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