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已倒闭,如何从海淀分部将公积金转移至中央机关住房资金管

2009-09-06 21:1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原单位在海淀分部开户上的住房公积金,现在新公司在中央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给开的新账户。现在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才知道要从北京转移到中央这块,才能提取。在原单位已经倒闭的情况下,应该如何操作来进行转移呢?能否凭房本,购房发票直接提取呢?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从管理部转移到国管分中心的(1)职工首先需要到新单位所在的建行打印《银行查询单》,加盖银行印章后,职工在空白处填写新单位的全称,然后将查询单交给原单位。(2)原单位首先要为该职工办理内部封存,然后依照职工提供的查询单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然后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外部转移手续。 2、如果原来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仍然正常存续经营,那么您还是需要通过单位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的原单位已经不存在,且到开户管理部办理了集体封存及注销手续,您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还是会封存在开户管理部,如果您符合规定条件要转移住房公积金时,可以本人自己持相关证件、材料去开户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联系不上原单位,建议您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下属的管理部去查询您以前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具体为哪一家,并向原缴存管理部咨询。或者看能否查询到您以前的缴存信息以便获取您原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便与原来单位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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