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9-06 10:3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一; 我和妻子现在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总额不到400元,且在缴费中满12个月。我们正在等候经济适用房,我目前准备辞职到新单位工作,新单位没有公积金。请问妻子一方每月个人缴费200元左右能否利用账户贷款? 问题二; 如果我在外省是商贷购房未还清贷款之前能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急,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您或您爱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申请条件,且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那么购房时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如果您夫妻二人都符合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可以根据您的需要,夫妻双方合并计算,但两个人的累计金额也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如果只有其中一个人符合条件,则只能按照符合条件的一方计算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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