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部队有公积金,复员后到新单位重新建的公积金帐户/[个人

2009-09-03 10:0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以前在部队的时候缴存过三年的公积金,复员后钱全部发给我个人了..现在我在北京的一家单位上班从新建的公积金帐户,已缴存8个月...我想问我现在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我的缴存年限是否从部队缴存开始计算???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想将您原来在部队的缴存时间在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能予以认可,您需要提供您原来部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缴存额等方面的证明,且应有能够证明相关的军官证号码与目前您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对应的是同一个人的证明文件。这样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您以前在部队的缴存时间就可以予以认可。届时如果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资格,那么您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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