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申请贷款,公积金缴存机构不同时应向那个分中心提交贷款

2009-09-02 19:0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1.夫妻双方购买的二手房位于海淀区,一人缴存机构为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一人缴存机构为住房公积金中关村分中心,请问他们应该向那个机构提交贷款申请。 2.请问如果购房人先借钱支付二手房房款(全款),再提出公积金贷款用于归还借款(即贷款首款人与售房人不是一人),是否可行?

管理中心回复:1、您可以通过国管分中心或我中心下属贷款业务部门办理公积金贷款。 2、如果您的购房行为已经发生即您已完成购房消费,是不可以再就已购房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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